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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的受害者 (第1/1页)
【受害者】
被欺负的一方。
【媒T嘉宾】
你们思考一下,会上节目的都是谁?
都是有一定曝光率的。
那有受害者上节目的情况又是怎麽样呢?
几乎没有。
【统计学】
根据中华民国法律,划6个直辖市,其中分为11个县、3个市。
6 11 3=20
如果全台湾每天最少20多个案件。
那麽为什麽──这些人上节目的b例──却不到万分之一呢?
【颠倒】
10000/20件=500
500/30天=16个月
16/12=1年
500个案件需要花至少16个月,至少一年4个月去处理。
【伸张正义】
只要所有受害者的事都没有被公开过,这个社会就没有任何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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