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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风白黑】被我G掉的老公又回来找我了怎么破 (第1/2页)
1. “格斯,我是捷度。你什么时候回鹰之团,大家都很想你,特别是格里……” 格斯直接面无表情地挂掉了电话。 格斯是个念旧的人,智能机风靡的时代,依旧保留着数年前习惯,携带当初在鹰之团中作为福利统一发放的折叠机。但此时,一向爱惜旧物的他却重重地将手机直接掷在桌上,脆弱的屏幕直接磕碰到了尖锐的桌角,已经出现了几条不明显的放射形裂痕,显像点在裂纹处变得失真,呈现五彩的光泽。 格斯并未理会,他颓废地坐在床上,将脑袋埋在双膝之中。 手机锲而不舍地又嗡嗡震动起来。未闭合的机器由于震颤在桌上缓缓地随着铃声向前移动着,很快来到了桌子狭窄的边缘,突然“啪“地一声终于落到地上。 格斯仿佛被那突如其来的声音唤回了神志。他明显被吓了一跳,肩膀rou眼可见地颤动了一下,不过这仅出现了一瞬的脆弱立刻被格斯用意志力压了下去,他的身形看上去仍然犹如一座小山,沉默而坚定。 他垂眸看着脚边依然在震颤着并不断向他的方向缓慢移动的机器,明明与格斯高达两米的身材相比,那大小简直不值一提,甚至还没有格斯的手掌大,就好像一个孩童拙劣模仿大人而使用的玩具,可是格斯耳中,那早已熟悉的铃声竟然成为了可怕的催命符。 格斯的额头渗出了细细的薄汗,铃声不断地化成锋利的箭矢刺入他的耳膜。 他深吸了一口气,心脏在他的胸腔有力地“嗵嗵”跳动着,和铃声混合成一种刺耳的音乐。 他突然咬牙切齿,胸中一股油然而生的愤怒战胜了恐惧。他一把从地上抄起手机,泄愤似地按下接通键。 和刚才如出一辙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耳畔,不论语气还是声线,就连每一个咬字、每一个发音都如同复制黏贴一般。就算是经过训练的播音员,他的每句话也总会有微妙的不同,但电话中的声音却离奇地能够做到不露分毫破绽地完全相同,令人不禁寒毛倒竖。 “格斯,我是捷度。你什么时候回鹰之团,大家都很想你,特别是格里菲斯,他一直很想见你。” “……”格斯没有回应,他只是顺从地让听筒贴住耳廓。他沉默地听着那带着电流声而略显失真的话语。 “格斯,我是捷度。你什么时候回鹰之团,大家都很想你,特别是格里菲斯,他一直很想见你。” “格斯,我是捷度。你什么时候回鹰之团,大家都很想你,特别是格里菲斯,他一直很想见你。” “格斯,我是捷度。你什么时候回鹰之团,大家都很想你,特别是格里菲斯,他一直很——” “——明天。” 格斯在这句话重复第三次的时候,在结束之前打断了对面的话语。他知道,如果他一直不出声,那么这句话将如同不断倒带又播放的录音机,无休无止地一直折磨他的神经,他已经下决心无论对面是什么,都硬着头皮去面对。 对面沉默了几秒钟,好像终于被按下了播放键,语调中带上了些诡异的欢快: “真的吗?太棒了,我要去通知大家还有格里菲斯!” “……”格斯不知道接下来能说什么,他第一次回应了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但却无法做到全然平静,更无法和以前一样东扯西扯地聊天,只能一直不出声,直到对面得到了想要的答案,迅速说完了第二句话,因为得不到回复也变得沉默,并未有之前那样令人毛骨悚然的重复。最后通话中出现一段极长的啸叫,格斯连忙将听筒松了松,离耳朵远了些,待那刺耳的声波结束,听筒里只传来断线的“嘟嘟”声,格斯翻过手机,手臂没有力气,只得将手机放在腿上,他对着屏幕看了很久,僵硬的手指才不得不按下了结束通话。 他知道,对面不可能是他熟悉的人,因为、因为—— 捷度、不,整个鹰之团,除了他和另一位女性成员之外,在那个时候已经全都死了,就在他的面前。 格斯抚摸着他盲了的右眼,被怪物尖锐的指甲刺入的感觉还在他的脑海里不断发酵,残破的眼眶时时痛得像在腐烂流脓,后脖颈的某种图腾纹样一样的旧伤也在不断地刀割似的疼。那样的事、那样的事,他怎么可能会忘记,怎么可能会相信对面是他昔日可以交付性命的同伴…… &> “一张票,去米特兰的法尔科尼亚。” 格斯低沉的嗓音带着某种隐忍的痛苦,染上沙哑,像是从肺部哼出来的声音。他将几张钞票递给窗口的售票小姐。那是一位时髦的新时代女性,她嘴上抹了口红,染成了金色的头发烫着时兴的大波浪,这在刚刚结束内战,却依然要抓紧应付库夏人的米特兰王国并不常见,大多数平民依然在温饱线上挣扎,更别提用余钱来装饰自己的外表。 站内的火车冒着黑色的烟,工人赤膊,将上半身的工作服随意地系在腰间,冒着高温,顶着满头大汗挥动铲子,不断向火车的炉子里添加煤炭——那是一种来自国外的能源,米特兰这个旧式而封建的国家几乎没有产量,因此去米特兰的火车为了能够续航,不得不空出两到三节车厢来装这种稀缺的燃料,可以运载的乘客有限,自然票价一直居高不下。正常来说,在米特兰的大多数人还是习惯步行或者乘坐马车。 若是平时,格斯也会选择步行,短时间内不眠不休的行进对他而言并不是个负担,只是他现在内心隐隐有说不上来的焦虑和急迫,那奇怪的电话让他的不安几乎要满溢出来,也因此为了赶时间,他使用了平时并不在他清单中的交通工具。 格斯听说更远的国家除了拥有这种新式的列车,还已经废除了王室,但他还并未见过,只是有些风言风语飘进了耳朵里。在他离开米特兰之前,他犹记得老国王是一个眼眶凹陷的骷髅,瘦弱的身体被华美而昂贵的皮毛包裹,整个人镶嵌在王座的软垫里,黑色的胡须和稀疏的头发乱糟糟地四处杵着,他对于当时的鹰之团团长——也就是格里菲斯,极为看重,他尤其喜欢看格里菲斯解下佩剑、半跪着宣誓效忠的模样,他总要借口让格里菲斯效忠许多次,这是他常年阴鸷的面孔上带出一点点冷冷的笑容的唯一时刻。头顶对他而言已经有些沉重的王冠让他的脑袋总是明显地耷拉着,他却永远不愿意脱去,哪怕他最小的儿子也已经成年。这大概是他衰老而丑陋的身体唯一能从格里菲斯那样阴美而健壮的胴体那里获得的成就感。 窗口里的售票小姐画得细细的眉毛一挑,看也不看面前的格斯,用柔柔的手拢过钱,点了两遍——火车票的价格使它卖得很慢,她有足够的时间来耽误而不令后面的人不满。她撕了一张车票,从窗口里伸出手递给格斯。 长途的旅行总不是舒适的,但格斯早已习惯,他是一个惯于吃苦的人,不如说他将吃苦看成一种赎罪,苟活的自己早已失去了享乐的资格,肌rou的每一个酸痛,伤口淌出的每一滴鲜血,才能够提醒他确实依旧存活在这个令他厌恶世界上。他用黑色的斗篷裹住自己,整个人靠在火车冰冷的金属内壁上。金属总是导热很快,寒气突破了衣服的保护,从脊椎骨上升到格斯的大脑,这让他稍稍冷静了些许。 “格里菲斯……”他忍不住在喉头滚动着昔日团长的姓名。那银色的发丝在太阳的照射下泛出的光晕多少次震撼了他的心田,直到那天,那天…… 捷度、比宾、哥尔卡斯、大家……还有卡思嘉…… 大家都在那天仿佛虫豸一样,被格里菲斯扔垃圾似地抛弃了。 就连除了他之外唯一还活下来的卡思嘉,现在也已经听不见格斯的声音,彻底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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